馬來西亞呼籲歐盟及其各成員國撤回含歧視性的再生能源指令授權法案,並重新審查棕油之進口

發布日期:2021-05-28

資料蒐集:馬來西亞/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5-27

馬來西亞種植暨原產業部(Ministry of Plantation Industries and Commodities)部長莫哈末凱魯丁(Muhd Khairuddin)呼籲歐盟及其成員國撤回含歧視性的再生能源指令II授權法案(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 II,簡稱RED II)並審查該貿易集團的環境政策,該政策涉及逐步淘汰以棕油為基礎原料的生質燃油,並更加客觀地研究該限制的影響。

歐盟通過前述授權法案,導致其成員國將其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可再生能源比例提高至2030年的總能源消費量之32%,這顯示歐盟將逐步淘汰以棕油製成生質燃油的使用。

比利時氣候、環境、永續發展暨綠色協議部長Zakia Khattabi於本(2021)年4月曾發布消息稱,比利時將自2022年起禁止禁止其國內市場及交通事業使用棕油及大豆製成的生質燃料,作為減少全球森林砍伐的部分努力。

莫哈末凱魯丁部長頃發布聲明稱,馬國全力支持棕油生產國理事會(CPOPC)反對比利時前述禁令,並認為比利時的決定與世界貿易組織(WTO)概述的自由貿易慣例與原則相抵觸,可視為對馬國棕油產品的一種歧視待遇。

馬國作為CPOPC的創建國之一,完全支持CPOPC的行動,即透過於2021年5月24日向比利時總理亞歷山大·德克魯(Alexander De Croo)關於比利時禁止使用棕油作為生質燃料提出嚴重抗議。馬國政府認為,比利時的行動呼應歐盟委員會發布的歐盟再生能源指令II授權法案,並與法國及立陶宛採取的行動一致。

作為全球第二大棕油生產國,馬國對歐盟及其成員國採取的行動感到極其失望,因它完全未考慮馬國為確保永續棕油產業所做努力的重要性。儘管比利時此舉對馬國經濟影響輕微,但該行動可能影響其他國家對棕油產業的看法,並為馬國帶來負面影響。

馬國已於2021年1月15日向世界貿易組織就歐盟棕油歧視政策提呈法律訴訟,盼透過WTO爭端解決機制尋求一個更合理、公平及非歧視的棕油貿易政策。該法律行動刻正進行中,並遵循WTO概述的程序。馬國將始終致力於確保按照聯合國制定的永續發展目標,以永續的方式發展該國的棕油產業。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2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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