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於7國集團(G7)宣布取消徵收數位服務稅(tasa Google)時,將開始徵收該項稅賦

發布日期:2021-06-17

資料蒐集:西班牙/駐西班牙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文章分類:當地商情

檢視日期:2021-06-16

西班牙Cinco Dias日報2021年6月12及13日報導,西班牙政府於日前正式公告徵收數位服務稅(tasa Google,谷歌稅)作業程序,開始對企業徵收該項稅賦。6月11日西國政府公告敘明該項稅賦規範模式及課徵方式,同日7國集團(G7)領袖峰會聲明,鼓勵以全球最低企業稅取代數位服務稅及其他數位服務相關稅收之目標,顯示德國、加拿大、美國、法國、義大利、日本及英國等G7成員國財政部長已取得共識,將進行國內立法,為7月於義大利舉辦之20國集團(G20)峰會及後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 全部成員國賦稅規範之關鍵性步驟。

美國拜登總統特別重視制定G7最低企業稅協議,規範跨國企業之最低企業稅為15%,以協助該等企業將相關稅賦分配其營業所在國。鑒於上述目標,徵收數位服務稅之國家應取消該項稅賦。

以西班牙而言,數位服務稅於1月中生效,由於當時其徵收規範仍在制定中,爰延後該項賦稅徵收。西班牙財政部國稅局預計將於7月起徵收該項稅賦,屆時相關業者須繳納2021年第1季及第2季之應繳稅額。西班牙數位服務稅之徵收對象為全球營業額至少為7億5,000萬歐元及於西國營業額為300萬歐元之企業,稅率為企業網路廣告及數位媒體營業額或銷售用戶資料所得之3%。西國財政部預計,2021年可徵得9億6,800萬歐元稅收,惟目前仍須觀察該項稅賦是否納於全球財政框架之下,且不排除調降前述稅收金額。

歐洲統計局資料指出,倘跨國企業將稅捐分配予營運所在國家,則其企業稅將增加逾15%。歐洲財政觀察站(el Observatorio Fiscal de la UE)據以估計,認為西國政府至少可徵得7億歐元稅收。惟裕利安怡(Euler Hermes y Allianza)認為,跨國企業最低固定稅率將推動經濟成長潛力,使西國僅次於波蘭,為歐盟17個成員國中,最大受惠國之一,而義大利及匈牙利則因其稅率極低,將成為最大受害國。

依據前述西國政府公報,數位服務稅將以季為基礎,於每季之次月繳納,且僅得以電匯繳納。由於徵收機制於第1季尚未制定完成,財政部同意業者將2021年第1季及第2季應繳稅賦合併於7月1日至8月2日繳納,本年第3季之應繳稅賦須於本年10月完成,而第4季應繳稅賦則須於2022年1月完成。自此,納稅人須於每年4月、7月及10月繳納。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45&pid=72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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