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頃公布對自我國進口之型鋼類產品之第60日狀態報告,暫決定不對涉案產品採行實施臨時措施
發布日期:2021-08-05
澳洲反傾銷委員會(ADC)本年7月30日公告本案60日狀態報告,重點略以:
(一)依據「澳洲1901年關務法」規定,ADC於展開調查之60日起始得決定是否對涉案產品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另依據「2015年關務(裁定實施臨時措施)條例」規定,ADC於展開調查之60日後必須對涉案產品採行臨時措施或公布狀態報告(Status Report)闡明不對涉案產品採行臨時措施之理由。
(二)本案決定暫不對涉案產品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之理由如下:
1、鑒於臺灣出口業者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ADC同意延長業者填答問卷之時間。
2、ADC仍須檢視所涉相關爭點,包括旨揭臺灣產品出口實際價格與正常價格、出口數量、澳洲市場規模與利害關係人之市占率以及是否對澳洲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前揭各爭點對於決定旨揭是否構成傾銷以及是否具充分理由對旨揭產品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至為關鍵。
3、鑒於前揭因素,ADC截至公布本狀態報告時,無法建立充分理由支持對旨揭產品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
(三)依據澳洲關務法之規定,ADC在公布本案之第60日狀態報告後,繼於公布本案基礎事實報告(Statement ofEssential Facts, SEF)之前必須再次考量是否採行臨時反傾銷措施,本案基礎事實報告訂於本年9月20日前公布,ADC將於前揭日期前或併於本案基礎事實報告中認定是否實施臨時措施以及相關理由。
(四)本案相關詢問可逕洽澳洲反傾銷委員會專案經理,電郵:investigations1@adcommission.gov.au;電話:+61 3 85392408。
出處: 駐澳大利亞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