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繼續對進口硫酸和發煙硫酸實施防衛措施

發布日期:2021-08-31

2021-08-30 13:29:38中國貿易救濟資訊網

2021年8月28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佈公告,依據委員會2021年8月27日第SP-500/2021/4411-03號公告,繼續以配額形式對全部涉案國家/地區的進口硫酸和發煙硫酸(烏克蘭語:кислотасірчана та олеум)實施防衛措施,有效期為3年,具體如下: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配額為55427噸,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配額為63741噸,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配額為73302噸。本案涉及烏克蘭稅號2807 00 00 00項下的產品。

2017年7月31日,烏克蘭對進口硫酸和發煙硫酸啟動防衛措施立案調查。2018年7月2日,烏克蘭對進口涉案產品作出防衛措施終裁,決定自2018年9月1日起對包括白俄羅斯、俄羅斯聯邦在內的進口涉案產品以配額形式實施防衛措施,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2021年8月7日,烏克蘭對進口硫酸和發煙硫酸防衛措施啟動日落複審立案調查。

(編譯自:烏克蘭政府網)


相關連結: 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7047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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