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網路壟斷 平台不得屏蔽競爭者網址連結

發布日期:2021-09-13

(中央社記者吳柏緯上海13日電)中國對網路巨頭的反壟斷監管一波接一波。工信部近日要求,平台不得藉由相互屏蔽網址連結的方式競爭,必須限期改善,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報導指,改正期限為17日。

中國大型的網路科技平台之間相互屏蔽網址連結並不是新鮮事,不僅是「微信系」與「淘寶系」相互限制彼此的支付連結,生活與工作中常用的平台,諸多連結都會因為平台因素而無法順利轉發,造成平台間的連接斷點。

據21世紀經濟報導,為了解決「斷點」造成的「痛點」,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於9日舉行「屏蔽網址連接問題行政指導會」,會中提出了合規標準,藉由相互遮蔽網址進行競爭的做法也將被禁止,並要求各平台應在限期內按標準解除網址遮蔽,否則將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報導稱,期限一般認為是9月17日,當天與會的企業包括阿里巴巴、騰訊、字節跳動、百度、華為、小米、陌陌、360、網易等。

事實上,在工信部做出行政指導之前,關於平台互通互聯的討論就已經持續了好一陣子。

界面新聞報導,今年7月中,有市場消息指出,阿里巴巴和騰訊正在討論互相開放生態系統,即「將微信支付導入淘寶和天貓,微信可直接分享阿里的電商連結等資訊」。當時雙方均未作出回應。

然而8月18日時,騰訊總裁劉熾平在回應相關問題時表示,「騰訊的生態環境,本質上是開放的,我們的生態目標就是讓中小型公司能夠融入其中。」此外,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張勇也曾在財報電話會上稱,注意到工信部專項整治行動,其中重點整治問題包括惡意屏障網址連結和干擾其他企業產品或服務運行等問題。「我們覺得非常必要,我們將按照政府要求,與其他平台一起面向未來,相向而行。」

報導引述長期關注網路產業競爭問題的北京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指出, 儘管目前尚不清楚工信部具體會採取哪些措施,但根據已有的法律法規,網路科技公司的一些不當行為已經可以被規制。

例如可依據反壟斷法第17條,有關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規定來進行規制,或依據反不正當法第12條規範妨礙互聯互通的行為。(編輯:周慧盈)


相關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cn/20210913012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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