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亞紐幾內亞修訂政府採購有關法律
發布日期:2021-09-28
2021-09-24 10:49:33 商務部網站
巴新《信使郵報》9月14日報導:巴新國民議會以高票通過《2021年國家採購(修訂)法案》、《2021年公共財政(管理)(修訂)法案》和《2021年地區發展局(修訂)法案》,規定5000萬基納以內採購須授予巴新企業;賦予省、地區政府、公共和法定機構更大的採購金額上限。具體內容如下:
一、5000萬基納以內採購須授予巴新企業
《國家採購法案》規定1000萬基納以內的採購須授予巴新企業;修正案規定,5000萬基納以內的採購須授予巴新企業(1基納折合0.2850美元;折合1.8377元人民幣)。馬拉佩總理將此修訂描述為其政策的一部分,即向公民賦權,讓他們更有意義地參與“奪回巴新”。
二、新的採購金額門檻
小型採購:從5000基納提高到5萬基納。
標準採購:從5000基納-50萬基納提高到5萬基納-100萬基納。
主要採購:從50萬基納提高到100萬基納。
省級採購:從500萬基納提高到1000萬基納。
地區採購:從250萬基納提高到500萬基納。
專業委員會採購:從100萬基納提高到500萬基納。
1000萬基納及以上採購金額由國家執行委員會(NEC)批准。
資訊來源:商務部網站
出處: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相關連結: https://cacs.mofcom.gov.cn/article/gnwjmdt/gw/gwqt/202109/170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