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將頒布「關於高質量實施RCEP的指導意見」
發布日期:2021-11-08
2021-11-06 21:21 聯合報 / 記者林汪靜/即時報導
大陸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6日表示,將適時頒布「關於高質量實施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的指導意見」,還介紹了RCEP即將正式生效的有關情況。
據大陸商務部網站消息指出,RCEP保管機構東協秘書處2日發布通知,宣布汶萊、柬埔寨、寮國、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協成員國和中國、日本、紐西蘭、澳洲等4個非東協成員國已向東協秘書長正式提交核准書,達到協定生效門檻,根據協定規定,RCEP將於2022年1月1日對上述十國開始生效。
大陸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就推動實施好協定重點做好以下指導和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各地結合RCEP各成員國的降稅承諾和產業特點,推動大陸優勢產品出口,並積極擴大先進技術、重要設備、關鍵零組件等進口。同時,持續提升大陸服務貿易對外開放水準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準。
在促進製造業升級,加強產業參與RCEP競爭方面,鼓勵製造業企業加大重要產品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加快應用先進適用技術;充分發揮大陸產業和市場優勢,在RCEP區域內進一步推動與成員國間產業鏈優勢互補、深度融合。
大陸商務部國際司負責人指出,要強化地方政府服務功能,深入細緻研究當地產業優勢和RCEP國別市場機遇,指導企業開拓RCEP成員國市場。同時,鼓勵地方開展產業鏈精準招商,加強為外資企業的服務保障。
負責人還指出,要充分發揮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東協博覽會等重大展會平台服務企業的作用,擴大面向RCEP國家的貿易投資促進和推廣,更好帶動與RCEP國家雙向貿易、投資和技術交流。
負責人說,大陸商務部下一步將頒布「關於高質量實施RCEP的指導意見」,為大陸各地方、各行業把握RCEP機遇、實現更好發展提供指導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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