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進口陶瓷面磚應注意是否課徵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21-11-10

基隆關表示,財政部已公告自本(110)年10月4日起,對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產製進口陶瓷面磚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為期5年,業者於進口相關貨物前宜多加注意。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本年9月27日台財關字第1101025251號公告,自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及印尼等地產製進口之陶瓷面磚,耐熱溫度未達1500度、規格為各邊長7公分以上、厚度未達21公厘,主要用途為牆面、地面裝修者,依製造商或出口商別,應課徵0至20.07%反傾銷稅率,並於本年10月4日起實施。另進口前述涉案貨物時,須提交個別廠商生產並直接出口至我國之相關進口證明資料,經海關審核後,方得適用公告中列明的個別廠商稅率,否則將依其他廠商的較高稅率課徵。

基隆關提醒,為使通關更加便捷順暢,並避免增加進貨成本,業者應於進口前先了解反傾銷稅課徵相關規定,如欲查詢反傾銷稅課徵產品、時間及稅率,可上財政部關務署網站(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路徑:貨物通關/反傾銷及平衡稅措施/現行課徵項目)。

 

聯絡人:桃園分關徐尉鈞股長      電話:03-3558584


相關連結: https://keelung.customs.gov.tw/singlehtml/179?cntId=8b2085591bea435d83281ac0c3ed22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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