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白宮發布事實文件說明「電動車充電站行動計 畫」(Electrical Vehicle Charging Action Plan)

發布日期:2021-12-21

一、白宮本(12)月13日發布旨揭文件,說明拜登政府已宣示在 2030年前達成電動車占新車銷售5成之目標,而已通過之 「兩黨基礎建設法」(Bipartisan Infrastructure Law)將 加速電動化之未來、強化國內供應鏈及與全球競爭,亦將 促使勞工家庭更可負擔電動車。拜登政府於12月13日所發 布之「電動車充電站行動計畫」列舉聯邦政府機關將採取 之行動,以支持全美各地佈建電動車充電站。 

二、白宮發布上述事實文件闡述相關行動重點略以:

 (一)能源部及運輸部將成立「能源及運輸聯合辦公室」 (Joint Office of Energy and Transportation):能源部部長Jennifer Granholm及運輸部長Pete Buttigieg於部部長Jennifer Granholm及運輸部長Pete Buttigieg於 12月14日簽署備忘錄成立此辦公室,旨在最佳運用相關 資源、人才及經驗,以確保兩部會可合作執行兩黨基礎 建設法有關電動車充電站網絡及其他電動化之條文。 

(二)蒐集多元之利害關係人意見:白宮刻邀集州及地方政 府、國內製造業者、環境正義團體等利害關係人舉行一 系列會議。其次,運輸部及能源部將新啟動「電動車諮 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n Electric Vehicles),並目標在明(111)年第1季前任命委員會成 員。另運輸部亦已於上(11)月就制定電動車充電站佈建 及補助計畫之相關指引(guidance),徵求公眾資訊,並 特別關注如何促進佈建電動車充電站之公正性(截止日 期至明年1月28日)。 

(三)預備發布相關指引及標準:依據兩黨基礎建設法,運輸 部最遲將於明年2月11日前發布相關指引,供州及地方市 政府策略性佈建電動車充電站,以沿各地公路打造全國 性充電站網絡。另運輸部最遲將於5月13日前公布全國性 網絡之電動車充電站標準,以確保該等充電站之安全及 可取得性。 

(四)向國內製造業者徵求資訊:佈建電動車充電站除有助於 支持永續及氣候目標以外,亦可促進提升國內競爭力及 良好就業。為確保該等電動車充電站網絡將在美製造, 運輸部及能源部將與相關製造業者及勞工團體合作,以 瞭解當前國內採購及供應情形,並已於上月就充電站及 零組件可否符合「購買美國」(Buy America)要求等,徵求公眾資訊(詳本局本年12月8日貿雙二字第1107037951 號函)。 

(五)徵求新一輪之「替代燃料公路走廊」(Alternative Fuel Corridors)計畫:「替代燃料公路走廊」係由2015 年「修復美國地面運輸法」(FAST Act)創立,認可公路 應具備基礎建設計畫,以供車輛使用包括電力在內之替 代燃料。 

(六)就電動車電池而言: 

1、白宮已於本年6月公布百日供應鏈檢視報告,其中包括 高容量電池(high-capacity batteries)及關鍵礦物及 原物料,報告建議涵蓋如何支持國內開採及處理關鍵 電池礦物,如鋰(lithium)、鈷(cobalt)、鎳(nickel) 等,並確保國內車用電池產業遵守勞工標準等。後續 能源部貸款計畫辦公室(LPO)亦發布新指引,促使總金 額達170億美元之「先進技術車輛製造貸款計畫」 (ATVM)可支持國內電池供應鏈之發展。另能源部之 「聯邦能源管理計畫」(FEMP)亦將展開新工作,支持 聯邦政府機關佈建能源儲存相關計畫。 

2、「兩黨基礎建設法」提供70億美元,以加速電池供應 鏈之創新,其中包括電池原料之提煉及處理(30億美 元)及電池製造(30億美元)之補助計畫。 

四、檢附白宮發布事實文件及相關聯邦公報,併請卓參。

 


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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