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商品 適用優惠關稅
發布日期:2022-02-08
2022-02-08 00:4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財政部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尼加拉瓜共和國雖已宣布終止與我國的外交關係,但台尼FTA仍尚未正式失效,為確保我國進口廠商權益,當地進口商品目前仍可憑原產地證明書等文件,申請適用優惠關稅。
關務署表示,尼加拉瓜雖於去年宣布與我國終止外交關係、廢止台尼FTA,當地也從同年12月21日起,不再核發優惠性原產地證明書給營利事業,然而就程序上,對方迄今仍未按台尼FTA的規範辦理退出通知,對我方而言,依該協定規定,台尼FTA仍屬有效。
為保障我國進口商權益,財政部已經發布臨時性的權宜措施,若我國業者進口符合台尼FTA第四章規定的原產貨品,進口日期是在去年12月21日起,至未來該協定停止施行日的期間內,若業者有需要申請適用優惠關稅,仍可以透過替代文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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