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

發布日期:2022-02-09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8日

發文字號:FDA食字第1111300067號

附件:「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

主旨:預告訂定「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訂定依據: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

三、 「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及本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之機關、法人、團體及個人,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209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322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lydialin1109@fda.gov.tw

 

檔案下載


相關連結: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27639

回上頁

留言板

標題*

內文*

瀏覽人次: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版權所有 2020©

本會地址: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2樓聯絡電話:(02)2703-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