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就對進口之DAP及MAP肥料實施防衛措施進行期末最終檢視
發布日期:2022-02-15
2022-02-14 越南/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工商部2018年3月2日頒布第686/QD-BCT號決定有關正式對進口之DAP及MAP肥料正式實施防衛措施,實施時間為2年。涉案產品稅則號碼為:3105.10.20、3105.10.90、3105.20.00、3105.30.00、3105.40.00、3105.51.00、3105.59.00及3105.90.00。
2020年3月3日越南工商部頒布第715/QD-BCT號決定延期實施上述防衛措施。
2021年10月20日根據第10/2018/ND-CP號議定第69條規定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提出第24/TB-PVTM號通知有關接收申請進行期末檢視之文件。
2021年11月19日越南貿易救濟局收到對進口之DAP及MAP肥料實施防衛措施之要求。
2021年12月1日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行第961/PVTM-P2 號函要求請願方補充文件,12月29日收到補充之資料。
2021年12月31日行第1046/PVTM-P2號函確認文件齊全、符合規定。
經文件審核後,本(2022)年1月28日工商部頒布第117/QD-BCT號決定進行本案期末檢視工作。
根據外貿管理法第96條第2項dd目之規定,防衛措施案期末檢視時間自提出決定日起不超過6個月。在必要情況下可延期,惟延期時間不超過6個月。
與本案有關之各關係人可向調查機關報名為相關方,可收取 調查過程中之公開資料、提供意見、資訊及相關之證據。在調查過程中,越南工商部將客觀研擬各相關方之意見。
連絡窗口
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
損失暨救濟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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