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足加入CPTPP最後拼圖 智慧三法三讀過關
發布日期:2022-04-18
2022-04-16 00:38 經濟日報 /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15)日三讀通過「智慧三法」包含《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修正草案,使台灣為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須修正之法案,補足最後一塊拼圖,將有利於未來加入CPTPP的諮商談判。
經濟部為推動台灣加入CPTPP,自2016年即檢視CPTPP前身「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我國的法規落差,提出著作權法及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上屆立法院屆期未及審議,故於2020年再送行政院,並於2022年1月通過院會審查,提送立法院。
首先,著作權法修正重點為將侵權情節重大的非法數位盜版、散布及公開傳輸行為改列為非告訴乃論罪;針對「侵權情節重大」以「侵害他人有償提供的著作」、「原樣重製」、「造成權利人100萬元以上之損害」三要件做參考。
對於金額訂為100萬元而非更低,智慧局是參考著作權法第88條之請求法院酌訂賠償額為100萬元以下。另外,亦參考法務部調查局重大經濟犯罪訂有200萬元的門檻。且若門檻過低將造成司法資源的負擔及降低雙方和解的機會。
商標法修法重點包括,增訂仿冒商標或團體商標之標籤等行為的刑罰規定,將對進口仿冒商標標籤、包裝等準備及輔助侵權行為科以刑責,可提升商標權人商品銷售與獲利,強化商標保護。另外,現行法規針對商標違法都是採取「明知」與CPTPP規範中稍微有落差,也透過這次修法補足「可得而知」的規定,而「回歸民法故意或過失、刑法故意」規範。
最後,新藥廠與學名藥廠專利權之爭行之多年,政府於2019年修正《藥事法》施行「專利連結」制度。為兼顧學名藥廠的權益,本次專利法修法增訂,若新藥專利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提起侵權訴訟,亦應使學名藥藥廠得就是否構成專利侵權提起確認訴訟,以免除學名藥上市後可能被控侵權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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