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自本(2022)年4月起課徵碳稅

發布日期:2022-04-18

2022-04-14 印尼/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

一、印尼政府預估,若無政策干預或緩解溫室氣體排放之技術的情況下,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預計為28.69億噸。而印尼第98/2021號總統令規定減排目標為2030年預估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9%至41%(8.34億噸至11.85億噸)。其中29%為印尼國家本身努力的目標,倘與國際合作,盼能減少高達41%。

二、為達到此目標,印尼稅務調和綜合法第7/2021號規定,自今(2022)年4月1日起,碳稅規定將生效。該法對於「有害環境之碳排放」徵收碳稅,並將碳稅稅率設定價格高於或相當於碳市場價格。碳市場價格若低於或等同每公斤二氧化碳當量(CO2e)30印尼盾(新台幣0.06元)的話,則課徵碳稅價格則為每公斤CO2e為30印尼盾。印尼政府將碳稅稅率設定高於或相當於市場價格,乃盼透過市場機制,鼓勵活絡碳交易,並透過市場機制實現碳排放目標,從碳交易中創造出新的綠色經濟活動,以減少碳排放。

三、就排放限制及碳稅課徵主體,從2022年至2024年僅限於從事煤炭發電廠相關機構(entities operating in the field of coal-fired power plants)。2025年後,將根據相關部門的準備情況、經濟狀況等分階段擴大碳稅課徵部門及規模,而企業將會是優先規範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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