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作出第二次防衛措施日落複審終裁

發布日期:2022-05-17

2022-05-16 16:06:54中國貿易救濟資訊網

2022年5月13日,WTO防衛措施委員會發佈印尼代表團向其提交的防衛措施通報。印尼防衛措施委員會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I and H Sections of Other Alloy Steel)作出第二次防衛措施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為期三年的防衛措施稅,第一年為17.00%,第二年為16.75%,第三年為16.50%。涉案產品包括高度或寬度為100毫米至600毫米的I型鋼及高度為100毫米至350毫米的H型鋼,涉及印尼稅號ex.7228.70.10和ex.7228.70.90項下的產品。本案調查期為2017年5月~2020年4月。

利益相關方應於公告發佈七日內分別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的案件磋商申請,案件磋商預計於2022年6月3日前進行。

調查機關聯繫方式:

DIRECTORATE OF MULTILATERAL NEGOTIATION, MINISTRY OF TRADE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電話:(62-21) 3840139

傳真:(62-21) 3840139

郵箱: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

2014年2月14日,印尼對進口H型鋼和I型鋼進行防衛措施調查。2015年1月21日,印尼正式對進口涉案產品實施防衛措施,有效期至2018年1月20日。之後,印尼對該案啟動日落複審調查,並作出肯定性終裁,將防衛措施的有效期從2018年1月21日延長至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18日,應印尼企業PT. Gunung Raja Paksi Tbk及PT. Krakatau Wajatama申請,印尼防衛措施委員會對進口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防衛措施日落複審調查。

(編譯自:世貿組織官網)

(文 璐編譯)

(趙廣霞校對)

原文:

https://docsonline.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17S4.pdf&Open=True


相關連結: https://cacs.mofcom.gov.cn/cacscms/article/ckys?articleId=173128&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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