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商務部貿易司通告:被撤銷進出口商登記證之業者須重新申請新的登記證
發布日期:2022-05-31
2022-05-27 緬甸/駐緬甸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緬甸商務部貿易司於2022年5月24日公布進出口商須知通告,宣布被撤銷進出口商登記證之業者,須重新申請新的登記證,通告內容翻譯如下; 進出口商須知通告 日期: 2022年5月24日 1. 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2月10日期間,未遵守央行規定將出口外匯存入國內銀行帳戶之346家公司的進出口商登記證已依規撤銷。 2. 其中,經釐清出口外匯為此前已匯入銀行無需再結算之公司,以及備齊證明文件經釐清非屬違規出口外匯案之公司,須支付規定費用後,重新申請新的進出口商登記證;至被撤銷進出口商登記證後,出口外匯才入帳之公司,須與相關銀行聯繫進行結算,再向央行呈報,自央行呈報之日(Reporting Date)起滿14天後,方可支付規費並再重新申請新的進出口商登記證,特此通知。 3. 有關上述事宜,詳細可聯繫下列電話咨詢詢問; a. 進出口商登記證事宜(067-408416,01-388294) b. 技術相關問題事宜(067-408221,067-408226,01-371219,01-375668) 貿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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