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對自印度、中國大陸及我國進口之聚酯纖維棉再次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案,檢送最終事實揭露報告1份
發布日期:2022-05-31
報告指出,在2018至2020年期間仍有出口價格低於正常價格情形,對印尼國內產業造成負面影響,印尼反傾銷委員會建議續課5年,稅率維持不變;我商因為再次沒有配合調查,爰建議續課28.47%的最高稅率。
本案前於2010年11月23日公告課稅,期限5年,我商因拒絕配合調查,獲判課徵最高稅率28.47%;俟於2015年8月21日首次落日複查後,再判續課5年;2019年8月19日第 二次落日複查,我商因再次未配合調查,續建議判課3年 28.47%之最高稅率。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