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從今(2022)年起將DOP、DINP及PA等3項化學品列為有害化學物質,修正相關進口規定
發布日期:2022-08-08
- DOP、DINP及PA等3項化學品(HS CODE分別為29173200、29173300、29183500)等3品項被列為危險物品,相關進口規定從今年起受限制(謹查印尼貿易部去年4月1日第20號部長令之規定,當時該3項化學品即已列為有害化學物質,但有特別排除限制進口的規定,所以一般進口商仍得申報進口銷售;今年5月17日頒布第25號部長令,該3項化學品開始才開始適用限制性進口規定)。至於修改之理由,則需洽印尼工業部。
- 經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於本(8)月3日拜會印尼工業部化學製藥及紡織總司(Directorate General of Chemical, Pharmaceutical and Textile Industry)代理總司長Mr. Ignatius Warsito,詢問該部將上述品項列為危險物品之原因,以及限制性進口程序的相關規定。I代理總局長表示:
- 該3項化學品之增列,是回應印尼環境部之要求,依據巴塞爾有害化學物質管理公約(Basel Convention)之規定,依據毒性危害程度列入管理。而工業部原先考量國內產業確有需求且自產不足,所以過去同意列為有害化學物質時,即爭取排除相關限制性進口規定的適用;今年度則是在環境部的持續關切下,才同意回歸適用限制性進口規定。
- 有關有害化學物質的進口規定,應適用印尼工業部2021年第16號部長令之規定:禁止一般貿易商申請進口,僅國營企業可以申請(目前僅開放一家國營企業獨家進口);但製造商基於生產需要,亦得向工業部申請進口同意函,再據以向貿易部申辦進口許可證。
出處: 駐印尼代表處經濟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