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修正「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

發布日期:2022-08-15

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8月12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1102421760號
附件:「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主旨:預告修正「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二條。
三、「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訊息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7。
(四)傳真:(02)23922944。
(五)電子郵件:pclee@moea.gov.tw。

部長 王美花

 

相關檔案
 

1_公告_經商字第11102421760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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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_「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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