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電動車租稅抵減將延長至2032年但申請資格受限

發布日期:2022-08-22

2022-08-17 美國/駐休士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拜登總統甫簽署之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旨在因應氣候變化、降低醫療保健成本和增加大公司的稅收以減少赤字,最終達到抑制通貨膨脹之目的。電動車租稅抵減也是本法案強調清潔能源的一個重要部分。

本法案通過後在2032年前購買電動車之買主將可獲得7500美元之租稅抵減,但此租稅抵減僅適用於收入在 30萬美元以下的夫婦或15萬美元以下的單身人士。任何售價超過 8萬美元的卡車或 SUV 或5.5萬美元以上的小客車都不符合資格。

為協助中等收入家庭使用電動車,本法案也為2.5萬美元以下之二手電動車(至少使用兩年)買主提供30%車價的抵減,最高4千美元。本法案也取消每家車廠僅有20萬輛電動車得適用租稅抵減之限制。

為了刺激在美國境內生產電動車,本法案還要求合格清潔汽車的最終組裝須在北美進行。此一要求將自拜登總統簽署《降低通膨法案》之日(即 2022 年 8 月 16 日)起生效。用於製造電動車的材料和其他關鍵零組件(即電池零件)也須來自北美。

代表福斯、通用、豐田和福特等車廠的汽車創新聯盟(Alliance for Automotive Innovation)表示,目前可適用租稅減免的72 類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電動車中,在本法生效後70%將失去資格。

該聯盟表示,目前北美的電池供應鏈不足,大多數電動車的零組件都是來自中國,勢將無法滿足電池零組件國內產製之要求。建議該措施可將符合租稅抵減資格的電池材料來源國家名單擴大包括與美國簽署共同防衛協議(collective defense arrangements)之國家,包括北約成員國和日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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