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食品包裝使用再生塑料之新安全規範

發布日期:2022-09-26

2022-09-21 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在食品供食用前,通常會在生產、處理及儲存等過程中接觸到許多材料及物質,例如食品包裝、裝盛食物之容器、生產食品之機器等,歐盟前係以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282/2008就部分與食品接觸塑料之回收過程制定特定要求。

然因新興塑料再生技術出現及再生塑料市場蓬勃發展,且再生塑料多來自家戶廢棄物,倘未確實消除污染即可能對人體造成危害等因素,使上述舊規章業無法因應規管需求,歐盟執委會爰於本(111)年9月16日採認新規章(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2/1616,並續於9月20日公告其內容以取代舊規章,重點包含:     

(一)建立與食品接觸再生塑料之收集、分類、消毒、轉換、品管(含文件)及標示等規範,相關規定適用所有在歐盟市場上市之再生塑料,故進口塑料亦受規範。

(二)僅有通過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評估且獲准之回收流程可供使用,此係用以確保業者能生產安全塑料。

(三)建立一套判斷新穎回收科技是否適合製造接觸食品再生塑料之程序,俾在確保食品安全之條件下,鼓勵技術創新,以促進目前尚無法被回收塑料之再利用。

(四)另從事再生塑料之業者應向執委會及消毒設施所在地之歐盟會員國主管機關登錄相關資訊,歐盟並將建立公共註冊名錄。

依據歐盟執委會本年9月16日發布新聞稿,歐盟執委會綠色新政執行副主席Frans TIMMERMANS表示,為降低歐盟對初級原材料之依賴及建構完善之循環經濟,歐方應提振再生塑膠市場並減少塑膠廢棄物。塑膠有利保存食物,惟應作永續使用。新規章將有利食品業者利用更多再生塑料來包裝食品,並推動食品產業安全及永續地使用再生塑料。

另新規範可望能促成超過200項「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ET)之機械回收流程獲核可,有助產業在2025年前達成PET瓶使用再生塑料使用率不低於25%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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