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汽球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
發布日期:2022-11-14
阿根廷經濟部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汽球(不論形狀、大 小、顏色及是否有印刷) 產品 (南方共市稅則號列 9503.00.99及9505.90.00)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
本案在調查期間將維持阿根廷前生產部2017年11月22日 第670/2017號決議之反傾銷稅,至本次複查結束為止。
本案利害關係人須依據前生產部工業、知識經濟及對外 貿易總署2020年6月8日第77/2020號決議,下載問卷參與調查及申請文件審閱。前述相關問卷資料可於現行法規規定期限內,至阿國對外貿易委員會之網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載,另有關該委員會之文件審閱申請及關係人登記,亦須符合上述第77/2020號決議規定。
阿國海關將依相關法令,對旨揭產品採行非優惠性原產地管制措施。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