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駁回生產廠商就鍛鋼流體端塊反傾銷稅案商務部紀錄及認定訴訟案之再審理聲請

發布日期:2022-12-06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於本(2022)年11月8日就其國內生產廠商Ellwood City公司聲請重新審理CIT先前駁回該公司請求審理商務部(DOC)之機關紀錄並維持DOC認定之判決一案,以該公司未能指出法院意見有重大瑕疵(significant flaw)及所提出之證據未能改變其請求無效之可行性為由,駁回其再審聲請。
  在前次CIT判決中,CIT以Ellwood City公司未窮盡行政程序(exhaust administrative remedies)為由,駁回其聲請,致使Ellwood City公司所主張之DOC改變實地查證的做法及DOC該項調查認定是否為實質證據支持之爭議,無法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本次Ellwood City公司提出「新事實」,即援引另一件而法院發回DOC重為認定的訴訟案例,再向CIT聲請重新審理。
  本訴訟案係源自原告Ellwood City公司於2019年12月向DOC申請對自德國及義大利進口之鍛鋼流體端塊(forged steel fluid end blocks, FEBs)進行反傾銷稅之調查。DOC於2020年1月展開調查後,適逢COVID-19大流行及因疫情的相關限制措施,DOC修改調查程序中實地訪查的方式,改採問卷方式查證答卷廠商Metalcam公司和 Lucchini公司的答卷資料。在調查過程中,Ellwood City公司從未就此議題向DOC表達不同意見,反而予以讚賞及肯定。DOC於2020年12月11日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Metalcam公司為0.00%、Lucchini公司為7.33%。Ellwood City公司因此不服調查結果而向CIT提起訴訟。Ellwood City公司主張DOC以問卷調查取代實地查證的決定係屬違法,DOC則主張因原告於調查時未先向DOC提出異議已喪失救濟的權利。CIT於2022年6月14日判決同意Ellwood City公司在實地訪查的相關主張部分早已放棄權利,即Ellwood City公司在案件調查期間的任何時點均未向DOC提出異議;且本案並不適用窮盡行政程序的例外情況。
  Ellwood City公司於本次聲請中,援引另一訴訟案例(Bonney Forge Corp. v. United States,案件編號 20-3837)之DOC再次重為認定之說明,即DOC承認原告針對實地訪查改採問卷調查方式及時提出異議,惟DOC仍未有足夠的時間重新評估其採用的調查方法。Ellwood City公司向CIT表示,就以DOC在另一案的說明,必然表明其於系爭案件調查期間中向DOC提出也會是徒勞無用的。CIT認為Ellwood City公司援引之案例與本案無關,且誤解無效與窮盡行政救濟的法律和法規要求之間的連結。CIT解釋,雖然19 C.F.R. § 351.309(c)(2)劃定利害關係人提出供法院審查相關爭點的最後機會,但這絕不是利害關係人反對DOC所選之調查程序的第一次或唯一機會。如同DOC所言,最後調查結果(初稿)之陳述意見的階段(case briefing stage)並非Ellwood City公司可就問卷取代實地訪查一事提出異議的唯一機會,事實上,其可於DOC在公布以問卷取代實地訪查後調查期間的任何時點表達不同意見,但Ellwood City公司卻甚麼都沒做。
  CIT進而說明,Ellwood City公司援引的主要案例正好證明此觀點,在其援引的案例中,雖然該原告沒有在最後的陳述意見階段提出異議,但該原告在之前已向DOC提出不同意見,也在與8位DOC官員數次會議中表達不同看法。提出疑問者會得到關注,然而Ellwood City公司在案件調查期間卻選擇平靜不語,其援引的案例中法院接受原告主張而發回DOC重為認定,但在此案是不會給Ellwood City公司任何機會。因為一個完全未提出異議與努力表達不同意見者是處於不同的地位。CIT表示,原告本次的聲請只是重申之前已提過、卻毫無用處的論點,這不是讓法院重新審理的適當理由,故予以駁回。

資料來源:Slip Op No. 22-123
https://www.cit.uscourts.gov/sites/cit/files/22-123.pdf


相關連結: https://www.moeaitc.gov.tw/Itc/main/epaper/wfrmEpaperWeekly.aspx?menu_id=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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