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食品進口相關規定
發布日期:2022-12-30
2022-12-29 駐智利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食品進入智利市場需先申請許可,智利衛生部相關規定如下:
一、食品輸入許可皆可至衛生部網站申請https://seremienlinea.minsal.cl/asdigital/ (註:申請人須有智利身分證號或智利公司編號及密碼才可登入使用,因此需由智利當地進口商或代理人協助申請)
二、倘要進口的食品符合以下條件(方式、數量和產品類型),須透過說明1網站登記「非商業用途食品郵寄申請」:
- 調理或即食食品(例如巧克力、果醬、糖果、罐頭湯等):每種食品 10 件,總重量不超過 10 公斤或 10 公升。
- 提神食品(例如馬黛茶、咖啡、茶):每種食品 10 件,總重不超過 5 公斤。
- 添加劑、調味料和香料:每種 50 克,總重量不超過200 克。
- 基本食品(例如米、油、麵粉、麵條等):每種20g,總重不超過100 公斤。
三、倘輸入數量大於說明二之指定數量時,須透過說明一之網站申請「目的地海關證明書(Certificado de destinacion aduanera, CDA)」,在獲得授權後必須再申請「進口食品使用和處置授權書(Autorizacion de Uso y disposicion para alimentos importados, UyD)」。
四、申請CDA及UyD應備文件:
- 目的地海關證明書(CDA):發票、衛生證明及申請費用繳款證明。
- 進口食品使用和處置授權(UyD):CDA和申請費用繳款證明。智利衛生機關本於法律權責,以及在考慮與各國簽署之自由貿易協定等因素下,可能會向申請人索取其他文件,例如衛生證明、在原產國進行的分析檢測報告或產品製造商公布之技術數據。如果進口商無法提供該等文件,則必須在智利衛生機關所屬實驗室進行分析檢測。
五、申請流程可參考智利衛生部製作之食品進口申請流程說明書:https://dipol.minsal.cl/wp-content/uploads/2015/09/Manual-para-la-Importaci%C3%B3n-de-Alimentos-destinados-al-consumo-humano.-Minsal-2017.pdf
六、此外,食品輸入智利應符合智利食品衛生法規相關規定:https://dipol.minsal.cl/wp-content/uploads/2022/08/DECRETO_977_96_act_05-07-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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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