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將於2023年6月10日實施原礦出口禁令
發布日期:2023-06-08
2023-06-07
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經濟組
一、印尼能源暨礦產資源部部長Arifin Tasrif頃於本(112)年5月29日新聞發布會中表示,自本年6月10日起將禁止所有原礦出口,惟有5家企業因符合規定而獲礦物出口許可。
二、依據印尼能源暨礦產資源部2020年第3號法規第170 A條規定,在該法於2020年6月10日發布3年後,所有原礦出口都必須先提高其附加價值。目前已有5家企業在建設金屬礦物精煉設施已達50%以上的進展,爰可不受出口禁令影響。此5家企業包括:
(一)銅:PT Freeport Indonesia、PT Amman Mineral Industri
(二)鐵:PT Sebuku Iron Lateritics Ore
(三)鉛:PT Kapuas Prima Citra
(四)鋅:PT Kobar Lamandau Mineral
三、另查印尼海事暨投資協調部部長Luhut Binsar Pandjaitan於本年5月30日宣布,為滿足國內需求,印尼政府規劃將禁止液化天然氣(LNG)出口,但現行有效供氣合約不受影響,惟細節尚未公布。此禁令主要係印尼一直在進口液化天然氣,供應在北加里曼丹工業區的石化業者使用。
四、依據印尼中央統計局資料,過去5年印尼約有30%的液化天然氣出口至中國,其他則出口至南韓、日本及我國。另據國際能源協會(IEA)數據,印尼的天然氣產量自2010年的380萬兆焦耳(TJ)降至2020年的230萬兆焦耳(TJ),創下30年來最低產量。惟印尼液化天然氣的消費量卻持續增加,其中以工業用量為首。
五、媒體分析,液化天然氣出口禁令係印尼政府進一步利用其出口商品來支持國內產業增值的廣泛政策之一。2020年的鎳礦出口禁令以及本年6月10日將生效的原礦出口禁令,都有促進下游產業發展之意圖。相關禁令也已產生效果,本年第1季約有29億美元之外國資金投資印尼的基本金屬產業,佔外國資金投入產業之最大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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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