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發布日期:2023-06-16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0700號
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第四條附表三、第六條附表五及「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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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正規定(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總說明(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條文對照表(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修正規定(動物產品中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 增修訂原因及說明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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