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續採行鋼品防衛措施事

發布日期:2023-07-04

歐盟執委會於110年12月2日啟動旨案複查,112年6月2日將複查結果通知WTO,並於6月27日正式公告續行措施,經與前次WTO通知內容比對,主要差異為附錄(Annex)「適用鋼品防衛措施之開發中國家產品類別清單」:

  1. 國家別補列南非;
  2. 第28類鋼品防衛措施改適用所有開發中國家(前次通知僅適用中國、土耳其及烏克蘭等3國)。

詳情請見相關檔案。


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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