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貿工部認為馬國應制訂碳價,以利馬國企業因應歐盟CBAM新規
發布日期:2023-08-02
2023-08-02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歐盟即將於2026年開始徵收碳進口稅,馬來西亞生產商或出口商倘無法達到此綠色貿易規定之要求,勢將失去歐盟國家市場。在歐盟碳進口稅法規下,舉凡產品欲出口歐盟任何國家,皆須呈報生產這些產品之碳排量資料報告。馬國學者及專家呼籲該國工商界特別是製造業,須嚴正看待歐盟碳進口稅,才能保住歐盟市場。
歐盟已率先對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與氫之進口商品立法,馬國此類領域之出口業者,須加速做好準備,包括開始進行碳排量之計算,本地鋼鐵及鋁生產商,將最先直接受到相關稅務之衝擊。與歐盟森林砍伐法規(EUDR)、ESG 等環保相關貿易法規一樣,減碳將是全球各大市場之大勢所趨。
諾丁漢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化學工程系教授符傳藝博士表示,歐盟2026年徵收碳進口稅,對馬國出口商而言,遵守該規定是一定的選項。溫室氣體排放範圍涵蓋三項:(一)直接排放,指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來自製程或廠房設施,以及交通工具的排放;(二)間接排放,指公司自用的外購電力、熱或蒸氣等能源利用的間接排放。(三)其他間接排放,為公司外部產生的所有間接排放,包括員工通勤或商務差旅,以及產品生命周期所產生的排放。目前歐洲集中的目標為碳排放量大之產業,諸如水泥、鋼鐵、鋁、化肥及電力。
針對馬國出口商如何在歐盟或出口歐盟國家進行相關註冊,Kairos Oil 有限公司再生能源部經理劉永康表示,目前最直接之方式,為依據歐盟國家開出之條件,逐一符合其要求。至出口商如何向歐盟進口商提供排放資料議題,劉永康指計算碳排放量涉及多個因素,包括能源消耗、燃料類型、交通運輸、工業過程、生產活動等。一般用於計算碳排放量之基本步驟包括確定排放源、收集資料、確定排放因數、計算排放量及匯總總量。碳排放量的計算可根據不同方法與目的而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專業的碳排放工具或專家之協助,再由協力廠商認證以及審計公司進行核定。部分組織與政府機構可能有特定之計算指南和標準,一般上均會參考國際排碳查證之驗證機構之標準進行計算。碳信用核查機構係專門進行碳信用驗證與認證之機構,渠等負責驗證與核實專案或組織所產生的碳減排量,並確保其符合相關標準及要求。這些國際知名碳信用核查機構涵蓋驗證碳標準、金標準、碳信託、環境資源管理等。
2023年4月18日,歐洲議會表決通過涵蓋各類貨物的碳進口稅法案,成為把氣候立法納入貿易規則的全球首例。歐盟去年已率先決定,要按進口貨品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溫室氣體的多寡來徵稅。歐洲議會則決定將先就鋼、鐵、鋁、水泥、肥料、電力及氫這些高污染進口貨立法。相關進口商將要得到歐盟成員國政府授權,在歐盟中央註冊,外國出口商必須向歐盟進口商提供商品的排放資料,包括海外發電廠釋出的間接排放,於今年10月起彙報,讓歐盟委員會授權公司核實。進口商必須從2026年元旦起繳納碳進口稅。進口貨品每噸碳排放量的價格,跟歐盟碳交易市場的訂價相同,在4月份的時候為每噸90歐元。根據即將實施的立法,將使歐盟將因新稅每年進帳高達140億歐元。
另一方面,馬國投資、貿易暨工業部(MITI)曾表示,馬國需要制訂碳價,才能讓馬國產品出口至歐盟,而碳稅預計於2024年起開始徵收。
歐盟碳進口稅初期影響電力、鋼鐵、化肥、鋁與水泥產業,但日後或擴大至包括間接排放與和其他商品與服務。屬於碳密集型領域的馬國生產商,受促計算其碳成本在其業務中,以準備應對就特定的進口商品推行的歐盟碳進口稅。
中總智庫「社會經濟研究中心」(SERC)執行董事李興裕表示,本地生產商須逐步將這種跨境碳稅轉移至營運成本結構與定價中,以維持企業盈利。隨著本(2023)年馬國證券交易所自願碳市場之推出以及未來幾年計劃實施之碳定價,本地支付的碳價可部分用於抵消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下支付之碳稅,從而有助降低相關影響。
去(2022)年12月歐盟設立CBAM,對部分進口商品徵收碳進口稅,預計2026年生效。隨著成本增加、實施歐盟碳稅、落實本地碳定價機制及鋼鐵及鋁產品供應之競爭,碳密集型產業之營運成本環境預計將充滿挑戰,業者或將因貿易轉移引起之競爭加劇而受到直接或間接之打擊。2021年7月歐盟委員會宣布一項針對從第三國進口之能源密集型產品實施CBAM的提案,最初涵蓋5個產業,即電力、鋼鐵、化肥、鋁與水泥,但隨後其範圍可以擴大到包括間接排放與其他商品及服務。歐盟進口商將自2023年10月1日起,收集與報告其進口的CBAM產品中之隱含碳排放。
歐盟係馬國第三大貿易夥伴,2022年占馬國總貿易額8.2%或2,165億馬幣(約489.8億美元);其中馬國對歐盟之出口額為1,263億馬幣(約285.75億美元),占馬國總出口額之8.1%;馬國自歐盟進口額則為902億馬幣(約204.07億美元),占馬國總進口額之7%。去年馬國化肥對歐盟出口額為1億3,700萬馬幣(約3,100萬美元),或占對歐盟總出口總額之0.1%,其他依次為鋼鐵(9.05億美元或占3.2%)、鋼鐵製品(2.25億美元或占0.8%)、鋁及其製品(10.18億美元或3.6%),前述產品共占馬國對歐盟出口額之7.7%。
馬國部分業務涉及歐洲市場的工業,尤其是上市集團,已開始著手在公司架構上增設「永續發展」部門,以應付歐洲預定於2026年徵收碳進口稅之議題。部分企業亦在年度報告增設相關碳排放之專案,或是重點式推出企業永續發展報告。馬國盼至2050年達致碳中和目標之承諾,這將在未來10年成為政府之重點發展項目。
“以上資訊為駐馬來西亞代表處經濟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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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