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魯公告對自中國進口之拉鍊及其零件課徵反傾銷稅之適用範圍擴大至我國及馬來西亞事
發布日期:2023-08-02
秘國前於110年12月17日對自中國進口之旨揭產品實施為期5年之反傾銷措施至2026年,課稅品項、稅率及上限額度如次:
- 拉鍊(稅號96071100):FOB每公斤4.84美元,倘每公斤單價超過23.29美元者不予課稅;
- 其他拉鍊(稅號96071900):FOB每公斤2.11美元,倘每公斤單價超過44.26美元者不予課稅;
- 拉鍊零件(稅號96072000):FOB每公斤0.66美元,倘每公斤單價超過9.28美元者不予課稅;
因接獲秘商檢舉,秘魯反傾銷委員會於111年6月對我國與馬來西亞之拉鍊展開反規避調查,並於本年7月14日公告調查結果,認定自對中國實施反傾銷措施後,有大量低價受調產品自我國及馬來西亞輸入秘國市場,已對秘國產業造成負面影響,爰將旨案反傾銷措施擴大適用至我國及馬來西亞。
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