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以自由貿易協定預計於明(2024)年初生效實施
發布日期:2023-08-11
2023-08-10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越南與以色列自由貿易協定(VIFTA)已於本(2023)年7月27日正式簽訂,並預計於明(2024)年初生效實施。此項協定為越南第16項FTA。VIFTA包括越以共同關切之貨品貿易、服務-投資、原產地規則、動植物檢疫、關務、政府採購等。依該協定,有關貨品貿易,以色列承諾將廢除92.7%稅項關稅,其中協定生效實施時立即取消66.3%稅項關稅,並在嗣後3、5、7、10年分別廢除其餘26.4%稅項關稅;對於蛋類、肉類、馬鈴薯、菇類、蜂蜜、鮪魚等越南若干農產品,以色列提供關稅配額內之零關稅。越南承諾將對以色列85.8%稅項廢除關稅。此外有關服務貿易與投資方面,越南同意開放以色列所關切之若干項目包括:零售、機械租賃、廣告服務等。雙方期待雙向貿易額將呈現突破性成長。
目前以色列為越南在中東地區之第5大貿易夥伴、第3大出口市場。實際上越以進出口產品具有互補性。由於以色列自然資源有限、缺乏人力資源,故每年以色列需要進口許多消費產品,包括手機、農產品(腰果、咖啡、香料等)、水產品(蝦類、鮪魚等)、加工食品、飲料、家具、電機設備、電子產品、成衣、鞋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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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