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8-23
越南工商部前於108年10月21日公告,自同年10月26日起對我國、印尼、馬來西亞及中國大陸針對旨揭產品延長課徵反傾銷稅5年,我業者適用稅率為37.29%。
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頃於本年7月28日發布旨揭公告,自公告日起受理越南國內廠商提交落日複查申請文件,收件截止日為本年8月28日。
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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