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告對進口蒸發器(Evaporators)延長防衛措施

發布日期:2023-09-21

印尼於本年9月11日通知WTO防衛委員會(如附件2),印尼財政部公告對涉案產品(稅則號:8418.99.10)自2023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續課徵為期3年之防衛稅,各年稅率如下:

第1年:12.5%;

第2年:11%;

第3年:9.5%。

我國獲列入進口量未達3%之開發中國家微量豁免清單(如附件2第3頁),排除適用此防衛措施。


出處: 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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