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10月27日起刪除「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項下其他相關輸入規定八「輸入稅則第4407節下貨品,如屬經鉻化砷酸銅(CCA)處理木材,應檢附環境部核發之進口經鉻化酸銅(CCA)處理木材貨品登陸文件,違者,廠商應自負法律責任」之規定

發布日期:2023-10-30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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