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展開延長鋼品防衛措施調查

發布日期:2024-02-19

一、歐盟自108年2月2日起對特定鋼品實施防衛措施,並於110年6月25日公告延長前述措施3年至本年6月30日止,惟歐盟執委會於本年1月12日接獲14個成員國要求檢討是否應延長現行防衛措施,並主張為預防或救濟歐盟境內產業所受之損害,有持續實施本案措施之必要性,歐盟執委會爰於2月9日公告啟動旨揭調查。

二、本案受調查產品範圍及相關程序重點如次(歐盟公告如附件):

  • 受調查產品範圍:如公告附錄所列28類產品。
  • 提交意見書:利害關係人應於本年2月26日前將意見書及有利事證上傳歐盟TRON系統,並敘明歐盟續實施鋼品防衛措施之必要性及理由、歐盟利益考量論述及其他事項;另倘歐方決定延長措施,利害關係人得就關稅配額之分配與管理、排擠傳統貿易流、更新開發中國家清單、自由化幅度或其他須調整關稅配額分配之情形,併所涉產品類別提出調整措施之建議。
  • 評論其他利害關係人意見書:歐盟將透過TRON系統通知始日,利害關係人應於10日內提出評論意見。
  • 本案原則上不舉行口頭聽證會:利害關係人得於本案公告後15日內以書面向執委會請求聽證,並須敘明理由及欲與歐方討論事項。惟考量本案時效急迫及利害關係人眾多,除非利害關係人證實有特殊考量之必要性,否則執委會原則採書面調查,不舉行口頭聽證會。
  • 調查時程:原則上將於本年6月30日前完成調查。

詳情請見相關檔案。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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