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玩具安全規則(Toy Safety Regulation)」立法進展

發布日期:2024-03-19

2024-03-18 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presscorner/detail/en/ip_23_4010

歐盟現行「玩具安全指引(Toy Safety Directive 2009/48/EC)」係自2011年7月實施至今,該指引明列投放至歐盟市場之玩具(無論係在歐盟或第三國製造),所必須符合之安全要求(包括玩具可接觸部分不允許使用易致癌、改變基因資訊、損害生育能力或傷害未出生嬰兒之化學物質;玩具零件不允許含有汞、鎘等19種重元素;禁止使用55種過敏香料等)。該指引亦促進玩具在歐盟單一市場之自由活動。

鑒於該指引於2009年通過至今,歐盟執委會評估發現該指引在實務應用上已有不合時宜之處,尤其針對玩具潛在風險(特別是有害化學品風險),需要更高標準之保護;且在執行上需更有效率,尤其針對線上銷售。同時歐盟於2020年提出之永續化學品策略,亦要求強化保護消費者與弱勢團體遠離大部分有害化學品,鑒此歐盟執委會於去(2023)年7月提出「玩具安全規則(Toy Safety Regulation)」草案,以修訂現行法規,保護孩童免於玩具之潛在風險。該提案尚待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

前揭「玩具安全規則」草案係在現行規定基礎上,更新投放至歐盟市場之玩具(無論係在歐盟或第三國製造),需符合之安全規定,兩大重點包括:

(一)提升保護免於有害化學物質:除現行對於致癌、引發突變或生殖毒性物質(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for reproduction,CMRs)的禁用外,亦禁止使用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特別是對兒童有害之化學物質,如禁止在玩具中使用影響內分泌、呼吸系統或對特定器官有害之化學物質。

(二)強化執行:新提案確保只有安全的玩具才能在歐盟銷售,所有玩具均需有產品數位護照(digital product passport),其包括符合法規之資訊。進口商需在歐盟邊境提交所有玩具之產品數位護照,包含線上銷售玩具。新的IT系統將監測所有產品數位護照,並界定在海關需詳細檢查之貨物。會員國檢查人員將持續負責對玩具之檢查。此外,如果不安全玩具有法規未明確預見之風險,新提案確保執委會有權要求該些玩具退出市場。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780484&areaID=4&infotype=1&country=5q2Q55uf&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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