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會員針對共識決改革進行討論

發布日期:2024-06-06

WTO於今(2024)年5月22及23日召開總理事會(General Council),針對WTO的決策模式進行討論,其重點主要著眼於改善以共識決(consensus)為基礎的決策模式。在本次會議中,包括新加坡及我國在內的8個會員,提出了「負責任共識決」(responsible consensus)提案,非洲、加勒比海及太平洋國家集團(Africa, Caribbean and Pacific group, ACP)則針對該提案提出反對意見。

所謂「負責任共識決」提案,乃源於近年來新加坡提倡的理念,並於第13屆部長會議(the 13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13)之後,由哥斯大黎加、甘比亞、韓國、挪威、秘魯、新加坡、瑞士及台灣共同發起。究其緣由,乃因上述成員看到MC 13之漁業補貼、農業等重要議題在最後宣告談判失敗,主要皆在於少數WTO會員利用共識決模式挾持個別議題之談判;因此,該提案之宗旨在於,敦促會員以負責任的方式堅持共識之做法,鞏固WTO作為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系統之基石,並藉由為所有成員帶來共同繁榮,維持WTO之關聯性。該提案定義「負責任共識決」,乃為在國家利益與系統性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基於事實和證據進行談判,並採取創造雙贏局面的方法。

然而,ACP集團在本次會議中提出另一份文件,反對前述提案理念;其質疑該提案對於共識決加諸限制條件之作法,將不利於開發中國家。ACP集團表示,「馬拉喀什設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 Establishing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第9條已有未能達成共識時之替代方案,主張應維持現狀。

目前,「負責任共識決」提案獲得數個已開發國家及拉丁美洲國家的支持,美國駐WTO大使帕根(Maria Pagan)表示,美國支持負責任共識決之理念,並聲明對話的重要性;其建議,會員應循序審慎推進,自程序議題上開始實行負責任共識決。中國大陸則認為,雙方主張應為互補而非互斥,WTO若無法做出決策,反而對於小國權益及WTO的機構信譽有所危害,故其支持「負責任共識決」之理念,以維護以共識決為基礎的作法。反對者則包括印尼及印度在內的其他開發中國家,儘管會議中並無點名指責,但印度仍被視為是漁業補貼、農業等談判的主要阻礙。

另一方面,本次會議亦涵蓋漁業補貼及農業談判,WTO秘書長伊衛拉(Ngozi Okonjo-Iweala)在會議上表示,此兩項議題連同爭端解決機制改革,以及爭取投資便捷暨發展協定(Agreement on Investment Facilitation for Development,IFD)納入WTO規則體系,實為WTO的優先工作事項。其表示,漁業補貼談判在MC13時,已非常接近完成第二輪談判,因此敦促會員在8月WTO夏季休會前達成協議;漁業補貼談判主席則表示,未來幾週將與會員磋商在今年夏天推進談判之可能性。

在農業方面,巴西正在推動總理事會於今年7月的會議上,通過農業談判路徑圖。巴西的提案建立在MC13主席文本之基礎上,並呼籲在下屆部長會議上決定更多細節;該提案已獲得美國、農業出口國組成的凱恩斯集團(Carins Group),以及許多會員支持。然而,其未能充分解決「以糧食安全為目的之公共儲糧」(Public stockholding for food security purposes, PSH)永久解決方案的問題,而此即印度在農業談判中,最為堅持並造成談判破裂之癥結點。因此,該提案是否能協助各方達成共識,尚待觀察。

【由劉真妤綜合報導,Inside U.S. Trade,2024年5月23日、28日;Washington Trade Daily,2024年5月24日】


出處: 中華經濟研究院 (WTO及RTA中心)

相關連結: https://web.wtocenter.org.tw/Page/120/39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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