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議會通過二氧化碳稅,自2025年1月1日向所有企業課徵碳排放稅

發布日期:2024-06-07

2024-06-06 駐丹麥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怡真

資料來源:En ny CO2-afgift i industrien er en realitet

依據丹麥財經媒體報導,丹麥議會6月4日以絕大多數票贊成通過兩項法案,向所有使用化石能源公司徵收二氧化碳排放稅。該兩項法案為落實丹麥2022年綠色稅收改革協議部分內容,以實現 2030 年減碳排70% 目標。

該法於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將在 2025 年至 2030 年採分階段實施:歐盟碳排交易體系(ETS)配額以外的公司,到2030年排放二氧化碳必須支付每噸750丹麥克朗費用,而交易體系所涵蓋的公司碳稅,則為每噸375丹麥克朗。然而,礦物處理公司2030 年碳稅為每噸125 丹麥克朗。該協議確保公司能夠因捕獲和儲存二氧化碳,而獲得扣除。

據丹麥稅務部部長Jeppe Bruus表示,提高二氧化碳稅是實現丹麥氣候目標的重要工具。同時,亦確保收集和儲存二氧化碳對公司是具有利益。

丹麥長期為氣候減緩政策領導者,據估計,綠色稅改革將使丹麥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430萬噸二氧化碳,約為2019年該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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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785041&areaID=4&infotype=1&country=5Li56bql&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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