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分析顯示電動車的貿易型態正在改變

發布日期:2024-06-11

各類型電動車的銷售量快速成長,已經改變全球運輸設備產業的生態,但以往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簡稱HS)的商品分類代碼並未區分不同類型的電動車,因此無法針對不同類型電動車取得有效的貿易統計資料。自從世界海關組織(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WCO)於2017年增加HS分類代碼,詳細區分引擎車輛和各類型的電動車,自此可以透過貿易統計數據觀察各類型電動車的貿易情勢。

目前電動車的種類主要分為混合動力(HEV)、插電式混合動力(PHEV)和純電池電動車(BEV)。從進口面來看,2017年至2023年電動車的進口數據呈現大幅變化,2017年HEV、PHEV及BEV在車輛總進口金額中所占比例相對較小,分別為約2.5%、0.8%和1%。自2017年以後,電動車的貿易成長快速,其中HEV在2020年後期顯著成長,而BEV的成長速度最快,自2020年起其進口金額已接近HEV。截至2023年底,全球電動車進口金額占車輛總進口金額1/3以上,儘管其成長率在2023年減緩,但電動車(特別是BEV)的快速成長趨勢凸顯需求面的大幅變化,亦呈現全球汽車產業朝向BEV發展的趨勢。

截至2023年,美國為全球最大的電動車進口國,BEV、HEV和PHEV的進口金額分別達到約190億、178億及69億美元。美國進口電動車占其車輛總進口金額的1/5以上,顯示電動車在美國的使用率越來越高。部分歐洲國家及韓國的進口電動車也呈現顯著成長,特別是比利時、荷蘭、瑞典和瑞士已經達到交叉點,即電動車的進口金額已超過引擎車種。由於比利時和荷蘭是歐洲2個最繁忙的港口所在地,因此可能是進入其他歐洲國家的轉運站。

從出口面觀察,雖然全球車輛總出口量相對穩定,2017年約4,000萬輛,2023年約4,300萬輛,但車輛出口的類型發生大幅變化。2017年德國及日本是最大的載客用車出口國,當時其電動車出口比例微乎其微,但 2023年這2個國家的出口車輛中約有1/3是電動車,其中日本是HEV全球最大出口國。最受矚目的是,2023年中國大陸已成為載客用車的最大出口國,出口超過540萬輛,其中約180萬輛(約1/3)是電動車,而BEV出口超過150萬輛,這表示2023年全球的出口BEV每4輛就有1輛是來自中國大陸。

從關稅的角度分析,部分WTO成員對電動車課徵最惠國(MFN)關稅,倘將歐盟視為單一的WTO成員,則數據顯示約1/3的WTO成員進口BEV為免關稅。相較之下,約有1/4的WTO成員進口HEV及PHEV免關稅,而約有1/6的WTO成員進口引擎車輛為免關稅。如果只考慮進口全新的完整車輛,並排除救護車及靈柩車等特殊車種,相關數據顯示,123個經濟體中有40個經濟體對BEV課徵的關稅低於引擎車輛,其餘的經濟體對這2種類型的車輛課徵相同關稅。上述關稅結構顯示,部分WTO成員傾向採行優惠BEV及HEV的政策,而其他成員雖然在關稅措施上並未區分,但可能會採行其他類型的政策,例如補貼或技術性法規來促進電動車的使用。


出處: 我國貿易

相關連結: https://traderemedy.trade.gov.tw/web/main/epaper/wfrmEpaperSearch.aspx?menu_id=1111&weeklyid=1067&message_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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