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美國數位貿易政策對科技巨頭的影響

發布日期:2024-08-13

一直以來,當人們討論美國的經貿政策時,往往都會聯想到「自由主義」、「開放市場」等關鍵字。美國向來提倡資本主義,多年來不斷強調「人、貨、錢」自由流通對全球經濟發展的正面影響。然而,近年興起的地緣政治挑戰,導致昔日主張自由貿易的美國,開始轉向實行保護主義,而這種政策思維不僅是用在限制美國對外的商品貿易,如今更擴大到新興的數位貿易領域。

華府智庫史汀生中心(Stimson Center)指出,目前拜登政府對美國數位貿易的政策思維,正從市場導向轉向如歐盟的權利導向(rights-driven)。拜登認為,「企業過度集中」和「數位革命」是造成經濟不平等的主因,同時也會削弱民主的力量。因此,華府於2021年推動五項反壟斷的立法議案,調查數位經濟和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的壟斷行為。事實上,美國和歐盟都認為企業權力的過度集中,勢必會削弱民主並導致經濟和社會的危害。這促使美、歐不得不祭出相對措施,來抑制大型企業對政治的影響力。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數位貿易儼然成為現今全球貿易成長最快的領域;數據自由流通與否,已對國家的創新能力和經濟價值有了決定性的影響。正因如此,部份華府官員逐漸對數位經濟和大型科技公司所產生的巨大權力感到擔憂。美國長期致力保護數據自由流通,限制數據本地化,並防止原始碼被強制揭露,現今更是加大對資安的保護;然而,這也間接限制了數位貿易的發展。為避免企業的政治影響力擴張,拜登認為,若要創造一個公平的全球經濟秩序,就必須讓國家介入,透過新華盛頓共識讓政府重新引導國內投資和創新;並利用反壟斷法來約束大型企業的權力。而這些反壟斷法案,主要是提升消費者、勞工和中小企業的競爭空間,並防止科技巨頭壟斷數位市場、抑制競爭或侵害使用者隱私等行為。

有關「是否壟斷」的判斷基準,主要是根據受調企業對市場價格、創新和品質的影響來評估壟斷程度。由於數位經濟涉及到社會、政治、國家安全、消費者隱私和勞工權利等多項議題;加上數位平台如今已改變市場權力的架構,因此支持者認為政府應擴大反壟斷的執法。此外,他們也深信龐大的經濟力量可轉化為政治影響力,從而削弱民主、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反壟斷法」正是保護他們權益的政策工具之一。

可即便如此,仍有反對者認為,目前並沒有確實的證據能證明大型企業會對一國的政治產生威脅,甚至對經濟造成危害。再者,根據自由市場的規範,消費者有權選擇他們偏愛的企業、產品和服務。若政府強制將大企業拆分,可能會徒增民眾的消費成本。此外,也有人表示,企業集中能夠促進創新和就業,並認為大型企業是降低價格的必要條件,這有助企業降低研發成本。總體而言,反對者認為,為了解決對其他群體的損害而犧牲消費者的規模經濟利益,將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

不過,華府似乎不認同這些觀點,相反的,拜登正在參照歐盟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將美國科技巨頭視為當前或未來經濟、社會和政治危害的潛在因子,並設法削弱這些企業的力量。《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指出,美國聯邦法院日前裁定搜尋巨擘Google違反反壟斷法規。聯邦法院認為,該司每年花費數十億美元進行獨家交易,以維持對搜索引擎的非法壟斷。該判決指出,Google長年透過壟斷的方式,來維護公司在全球智慧型手機和網路瀏覽器預設搜尋引擎的主導地位。對此,美國檢察總長Merrick Garland表示:「無論一家公司的規模和影響力有多大,都無法凌駕於法律之上。」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負責人Jonathan Kanter則宣稱:「這是一項里程碑的判決,並保護了美國民眾獲取訊息的權利。」法官Amit Mehta指出,Google的分銷協議剝奪了大部份搜尋服務市場的佔比,並損害了競爭對手的競爭機會。同時,該司還對搜尋廣告收取高額費用,這反映了他們在搜尋領域的壟斷力量。」雖然聯邦法院並未認定Google在搜尋廣告領域具有壟斷地位,但此判決代表了華府針對大型科技公司的競爭訴訟中第一個重大勝利。

目前聯邦法院尚未對Google祭出任何處罰,但外界認為這勢必會對該司和美國其他科技巨頭帶來一系列動盪。《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預測,雖然Google有意提出上訴,但最後可能仍會影響該司與其核心的設備製造商和線上服務供應商達成昂貴交易的能力,最終顛覆其向用戶提供搜尋引擎的方式。此外,也有專家認為,未來法院可能會迫使Google實施「選擇視窗」,讓用戶了解其他可用的搜尋引擎。值得注意的是,外界較為擔心Google面臨被強制拆分的風險。先前曾有美國反壟斷的官員指出不排除將該司分拆的可能性,並警告該司的行為可能會威脅到未來的創新力量。

若單純以經濟的角度分析,當企業獲得越來越大的規模報酬時,由於經營效率提高且擁有豐富的資源,很可能會將中小型企業逐出市場(或收購)。隨著時間的發展,資本和勞動力最終便會集中到大型企業身上,從而造成壟斷。就產業發展而言,當某企業占據市場壟斷地位時,往往會因為缺乏同業競爭威脅,因此降低其展的意願及能力;同時,當市場上出現壟斷企業時,其他的中小型企業也會因為缺乏資金、人才和技術,而難以與大型企業競爭。一般而言,政府通常會採取兩種方式,來防止企業壟斷。一種是「公營化」,主要是將與民生高度相關的企業經營權國有化(如台水、台電等),防止企業壟斷而引發社會和經濟混亂;另一種則是採取「嚴格監管」,透過法律限制企業的壟斷行為,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商業環境。

綜觀美國當前的數位貿易政策,可見華府兩黨都將大型企業視為政治發展的威脅,儘管深知全球數位秩序分裂將對美國的領導地位和經濟造成損失,但目前看來,未來無論是川普或賀錦麗入主白宮,這種施政方針短期內恐難以轉變。

【由梁耀鐘、劉又銓綜合報導,Stimson Center,2024年7月29日;Financial Times,2024年8月6日;CNN,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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