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持續對越南層壓編織袋實施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
發布日期:2024-09-25
2024-09-24 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丁組長偉
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稱,美國貿易部頃通知對越南層壓編織袋產品進行第一次快速落日複查(expedited sunset review)之結論,該結論指出若停止對越南課徵層壓編織袋課徵反傾銷及反補貼稅,恐將導致該產品繼續或重現傾銷(平均加權幅度為292.61%)及補貼(幅度3.02%,若干不配合之公司幅度為198.87%)行為,爰美國貿易部將繼續實施本案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延長實施時間為5年。
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建議越南新的出口商,倘擬出口產品至美國,應與美國貿易部聯繫,要求對新的出口商進行審查,否則將被適用292.61%之反傾銷稅及3.02%反補貼稅。目前被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之出口廠商,每年均可向美國貿易部申請行政檢視,以檢視逐年變更稅率之可能,並可與越南工商部貿易救濟局聯繫,以獲得即時協助。
(注:2019年6月4日美國貿易部決定對越南層壓編織袋課徵反傾銷稅及反補貼稅。本(2024)年5月1日啟動進行第一次落日複查。涉案產品稅則號列為6305.33.0040、3917.39.0050、3921.90.1100、3921.90.1500、3923.21.0080、3923.21.0095、3923.29.0000、4601.99.0500、4601.99.9000、4602.90.0000及5903.9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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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