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將使歐盟企業採購面臨極大挑戰

發布日期:2024-10-28

2024-10-25 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陳組長志揚

參考資料:The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An Enormous Challenge for Procurement

日期:113年10月25日

文號:駐英經(113)經字第667/P200號(商情文號:第667)

 

商情本文:

歐盟於2023年正式啟動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以因應氣候變遷承諾之一,旨在補充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TS)的政策,解決碳洩漏問題,並防止企業將生產轉移到環境法規較不嚴格的國家以規避碳成本。此外,碳邊界調整機制還有助於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鼓勵全球永續實踐,並減少遵守嚴格碳法規的歐盟產業的競爭劣勢。

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將重點關注鋼鐵、鋁、水泥、化肥、氫氣和電力等高碳排放產業。到2024年10月底,出口到歐盟的企業將被要求提交碳邊界調整機制報告,並提供特定供應商的初級產品碳足跡 (PCF)資料。自2026 年起,歐盟進口商需購買碳邊界調整機制證書,以涵蓋其產品中包含的碳排放量,並碳邊界調整機制稅率將逐年調升,2026年為2.5%,2027年為5%,2028年為10%,2029年為22.5%,2030年為48.5%,2031年為61%,2032年為73.5%,2033年為86%,至2034年達100%。這些成本將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碳價格保持一致,並顯著影響產品價格。例如,假設到2030年,鋼材價格為每噸 700歐元,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價格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150歐元,則每噸鋼材若排放2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鋼材價格將上漲 21%,達846歐元。這將給企業帶來巨大壓力,並迫使其尋找減少內含碳排放量以保持競爭力的方法。

另許多公司可能低估碳邊界調整機制的近期影響。2024年7月,歐盟委員會更新其官方碳邊界調整機制的問答,在計算過程中引入基準值(benchmark values),並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一致,為碳邊界調整機制相關商品設定碳門檻。倘進口產品碳排放量超過基準值,超出部分將全額繳納碳邊界調整機制稅率。例如,倘2026年一產品的基準為1噸二氧化碳當量,但內含碳排放量為1.2噸二氧化碳當量,則需承擔碳邊界調整機制義務的排放量為 (1.2–1.0) x 100% + 1.0 x 2.5%(碳邊界調整機制稅率)= 0.225噸二氧化碳當量,而非1.2 x 2.5% = 0.03噸二氧化碳當量。對於認為碳邊界調整機制在2028年或2030 年之前不會真正產生太大影響的企業而言,這是相當高昂的成本。

另,為滿足碳邊界調整機制的要求,企業應了解碳邊界調整機制的經濟影響,並考量以下關鍵步驟:

1.了解碳邊界調整機制對經濟影響:企業首先應先找出其碳熱點(hotspots),以確定何項產品受到的影響最大。次而對於供應商特定的初級商品碳足跡,進行全面評估。最後,根據上述各項資料,全面以2026年起在各種情狀,進行量化分析潛在成本的影響。

2.制定碳減量範圍策略:企業需進行系統分析來確定最大的減排潛力所在,制定明確的策略計畫來解決碳排放問題。企業需考量在多大程度上優先使用低碳替代品,以及將如何影響在地化策略等問題。

3.與供應商談判:減少初級商品碳足跡,須透過與供應商密切合作來完成,供應商需要清楚了解減少初級商品碳足跡的獎勵措施,以確保永續發展將使所有相關方受益。

碳邊界調整機制將重塑產業,但迅速採取行動使其供應鏈與低碳解決方案保持一致的公司,將擁有顯著的競爭優勢。預期投資綠色技術並向供應商提供創新所需支援的企業,將在低碳解決方案稀缺的市場中佔據有利地位。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792265&areaID=2&infotype=1&country=6Iux5ZyL&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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