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針對WTO現況發表聲明
發布日期:2024-11-01
WTO第14屆部長級會議(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s 14th ministerial conference, MC 14)預計將於2026年3月底的最後10日於喀麥隆舉行。據悉,此次會議之所以延遲至2026年,部分原因在於WTO秘書長的遴選過程,以及各方對於爭端解決機制、農業與漁業補貼等議題之看法不一,導致進展遲滯。
針對即將到來的MC 14,G20工業化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貿易部長們,於10月24日在巴西召開會議,針對WTO現況發表聲明。部長們在聲明中表示,考量到G20未來的貿易發展,加強了「支持WTO改革」及「強化多邊貿易體系」兩項議題之討論。部長們強調,以WTO作為核心,促進基於規則(rule-based)、非歧視(non-discriminatory)、公平(fair)、開放(open)、包容(inclusive)、公平(equitable)、可持續(sustainable)和透明(transparent)的多邊貿易體系順利運作之重要性。然而,當前多邊貿易體系正面臨地緣政治、經濟以及全球供應鏈斷鏈之影響,致使其未來充滿著不確定性,貿易部長們對此做出建立公平競爭環境之承諾,將致力於打造良好的貿易和投資環境。
關於WTO爭端解決機制(Dispute Settlement System, DSS)議題,G20貿易部長重申,支持繼續在WTO內進行討論,期在2024年建立一個功能全面且所有成員皆能使用的DSS。部長們表示,願意在已有進展的基礎上,針對未解決問題加速進行討論,並強調WTO應以發展為核心,就尚未達成共識的議題繼續努力。
在投資促及經濟發展議題上,聲明特別強調「投資促進發展協定」(Investment Facilitation for Development Agreement , IFDA)。多數G20成員及其他參與該協定的國家認為,該協定可促進開發中國家的跨境投資,並提供更多技術支持,因此鼓勵WTO會員國應盡速達成共識,將IFDA納入WTO的法律架構下。惟部分非成員國,如印度和南非對此持保留意見,其強調,促進投資之相關討論應在其他合適的平台進行,WTO不應作為制定投資政策的場域。
最後,關於永續發展議題,本次G20聲明為貿易與永續發展提出一系列自願的(voluntary)、非約束性的(non-binding)以及非詳盡的(non-exhaustive)指導原則,作為各國在實施貿易與永續發展相關措施時之參考。
【由蔡心遠綜合報導, 取材自Washington Trade Daily, 2024年10月28日】
出處: 中華經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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