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布對自我國等進口「聚氯乙烯糊樹脂」(PVC Paste Resin)反傾銷調查案之最終事實認定
發布日期:2025-01-03
一、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DGTR)於113年12月24日公布旨案最終事實認定(如附件),並建議對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期限自113年6月13日公告課徵臨時反傾銷稅起為期5年,建議稅率如次:
(一)我國: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每公噸247美元、其他廠商每公噸373美元。
(二)中國:台塑工業(寧波)有限公司每公噸595美元、其他廠商每公噸248至707美元。
(三)韓國:韓華思路信公司(Hanwha Solutions Corporation)每公噸0元、其他廠商每公噸89美元。
(四)馬來西亞:每公噸516美元。
(五)泰國:每公噸343至421美元。
(六)挪威:每公噸495美元。
二、本案倘對印方判決有意見,可向印度財政部關稅、貨物稅及服務稅上訴法庭(Customs, Excise and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提出。
三、旨揭最終事實認定共76頁,可在DGTR官網下載 https://www.dgtr.gov.in/anti-dumping-cases/antidumping-investigation-concerning-imports-%E2%80% 9Cpoly-vinyl-chloride-paste-resin%E2%80%9D,併請鈞察。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