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推出稅務優惠措施,吸引企業進駐「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
發布日期:2025-01-10
2025-01-09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文忠
一、 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5)年1月9日報導,為吸引企業至「柔佛—新加坡經濟特區」進行投資,馬來西亞財政部與柔佛州政府於1月8日公布一系列專為該經濟特區制定的稅務優惠措施,並回溯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內容包括:
(一) 高附加價值製造及服務業的新投資案件,將得享有最多15年的5%特別公司稅率優惠。上述產業包括與人工智慧及量子計算供應鏈、醫療設備,以及航空製造與全球服務樞紐相關的產業;
(二) 在經濟特區內某些重點區域營運的企業,能夠受惠於量身定製的額外獎勵措施。馬國政府將再公布相關細節;
(三) 在特區內工作,並符合資格的技能型員工,可享有15%的個人所得稅優惠,為期10年;
(四) 柔佛州政府宣布將降低娛樂稅,將再公布相關細節。
二、 目前,在馬來西亞營運的企業需繳付的公司稅率介於15%至24%;在新加坡營運的公司稅率為17%。馬來西亞公民的個人所得稅率最多30%,非馬國居民的稅率一律為30%。
三、 經濟分析師指出,「柔星經濟特區」的稅務結構,類似於目前柔佛州「森林城市特別金融區」的獎勵措施,係為吸引新投資與培養技能型的勞動力,以及加強永續發展。對該經濟特區進行區域畫分,將有助於為相關產業的企業帶來合作效應。例如,依賴出口的企業可集中在較靠近港口的地區,較不依賴出口的企業則規劃在內陸地區。
四、 經濟分析師認為,新加坡公司能否在該經濟特區受益,將取決於馬國政府為有意遷移到該特區之企業所提供的獎勵措施是否具吸引力。新加坡企業將業務擴展到該經濟特區的主要因素,係為輔助在星國現有業務,以增強整體企業價值。
五、 星國企業期盼,簡化及加速申請程序不僅限於初始的投資審批階段,而是貫穿整個商業營運生命週期,才能增強投資者對該經濟特區作為高素質投資目的地的信心,為經商帶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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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