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修正反傾銷、反補貼及防衛措施法規
發布日期:2025-02-03
阿根廷於2025年1月16日公告修改阿國反傾銷法規規,以降低進口成本及避免價格操縱事,重點如次:
一、修法目的:透過縮短反傾銷措施有效期限,避免該措施遭濫用及無限期延長,防止阿國廠商任意浮濫漲價,同時加強對傾銷行為的監管,以促進市場競爭與建立更透明公平的對外貿易環境。
二、修法重點:
1.縮短反傾銷調查與實施效期:反傾銷調查期程自現行12個月上限縮短至最多8個月(第33條)。反傾銷措施效期將設定為3年(第31條),最多可延長2年且僅限展延1次(第38條),取代原本可無限次延長之機制。
2.簡化反傾銷行政程序:改由經濟部產業及貿易署之國家對外貿易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 de Comercio Exterior, CNCE)統一受理申請(第3條),該署的國家競爭保護委員會(Comisión Nacionalde Defensa de la Competencia, CNDC)改為與經濟部消費者保護處(Subsecretaría de Defensa del Consumidor)進行個案分析(第32條)。
阿國C經長表示,此次政府修改反傾銷制度旨在避免濫用和無限延長該措施,並加強對傾銷行為監管,未來將縮短反傾銷措施有效期限,避免廠商任意濫漲價行為。反傾銷稅係針對進口產品價格低於原產地市場價格時採取之工具,因此種行為會對本地產品造成不公平競爭。惟在阿根廷, 該措施在許多情況下被視為一項既得權益,使國內廠商免於外部市場競爭,推高阿國消費者產品及工業原物料價格。以自行車為例,反傾銷措施已實施超過20年,導致自行車價格居高不下,其他如電熨斗及暖氣機等產品亦均較其他國家昂貴,進口水泵(bomba de agua)反傾銷稅更高達進口總價值之246%,多功能食品處理機及風扇之反傾銷稅亦高達203%及164%。透過此次修法調整,將有助促進市場競爭及建立更透明及平衡之對外貿易環境。
未來阿國仍將持續實施反傾銷措施,惟在措施強度及適用期限將有所調整,相關部門倘欲延長,亦須重新證明對產業損害仍然存在。據報導,去(2024)年阿根廷為全球第四大採取反傾銷措施之國家,依據CNCE基於世界貿易組織 (WTO)數據統計,阿國共採取298項反傾銷措施,僅次於印度、美國及歐盟。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