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公告對自我國等進口之「汽車用輪胎」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
發布日期:2025-02-06
一、巴西前於109年1月16日決定對自我國進口之汽車用輪胎(南方共市稅號4011.10.00)續課5年反傾銷稅,巴西工商發展暨貿易部國際貿易局(SECEX)於本(114)年1月23日通知我方,已於1月15日就該產品展開反傾銷落日複查,並已刊載於巴西政府聯合公報。
二、巴方將通知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Cheng Shin Rubber Ind. Co. Ltd.)填答出口商問卷,其他廠商亦可於通知日起30天內(註:依巴方網站為本年3月6日前)透過電子資訊系統(SEI)提交填復之問卷,利害關係人亦可至SEI系統取得或提交意見(該系統操作說明如附件7)。相關文件應以葡文、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撰寫,其他語言須經巴西公認翻譯人員翻譯為葡文。
三、本案相關資訊詳網站:https://www.gov.br/mdic/pt-br/assuntos/comercio-exterior/defesa-comercial-e-interesse-publico/investigacoes/investigacoes-de-defesa-comercial/pneus-de-automoveis-rvd。如需更多說明,請致電+55-61-2027-7357或電郵efesacomercial.cgmc@mdic.gov.br。
四、詳細附件請至此連結下載:https://att.trade.gov.tw/
公文文號:1147002931 / 識別碼:YFZVd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