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商業總會(BCC)對英國與歐盟貿易與合作協定(TCA)提出分析和建議

發布日期:2025-02-24

2025-02-22 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吳組長若蘭

參考資料:BCC IN TRADE RESET PUSH WITH EU AMBASSADORS 
日期:114年2月19日
文號:駐英經(113)經字第83/P200號(商情文號:第83號)

商情本文:

歐盟為英國在全球最大、最重要的貿易夥伴,佔英國出口的42%和進口的52%,惟在脫歐雙方之貿易與合作協定實施四年後,雙邊貿易和經濟產出明顯受阻。依據英國政府預算責任辦公室(OBR)的數據顯示,自2021年以來,英國與歐盟貿易衰退15%,長期將對英國GDP造成4%的打擊。英國Aston大學商學院經濟學教授Jun Du的分析則顯示,脫歐過渡期結束後的15個月內,英國與歐盟貿易產品種類減少20%-42%。英國商業總會(BCC)就英國與歐盟貿易與合作協定(TCA)報告提出分析結果包括:

·       41%英國出口商否認該協定有助其增加銷售額。

·       14%英國出口商認為該協定有助實現成長。

·       46%英國企業希望政府為其員工在歐盟工作提供便利。

·       37%英國企業希望降低向歐盟出口的增值稅(VAT)要求。

·       25%英國企業希望英國在主要貨品法規與歐盟保持一致。

·       英國企業認為出口到歐盟的最大障礙是海關程序和文書作業(45%)、出口文書作業(39%)、法規和標準(35%)以及關稅(33%)。

·       75%以上之英國企業對於英國和歐盟即將發布的貿易規則和法規變化一無所知。

 

英國商業總會表示,剛就任的歐盟執委會和英國政府的更迭為2025年重啟雙邊經貿關係提供及時的機會。英國政府將經濟成長當作未來5年的首要任務,新一屆歐盟執委會則希望在本屆任期內提升歐盟競爭力。然而,雙方對於關係如何發展都有明確紅線,英國政府的立場是不建立關稅同盟,也不建立需要人員自由流動的單一市場准進入,歐盟的觀點則傾向要求英國不能對加入歐盟單一市場條件設立諸多限制。英國商業總會建議英國政府採取下列措施:

 

一、2025年春季領袖高峰會應採取的短期措施:

·       與歐盟談判衛生與植物檢疫(SPS)協議,以降低或排除英國和歐盟之間農產品進出口的出口健康證明和相關檢查的複雜性。

·       就關鍵產品進口和供應鏈與歐盟達成協議。

·       就工業、電氣和電子產品合格評定和標識達成補充互認協議。

·       放寬雙邊商務旅行的限制,並擴大可進行的商務活動範圍。

·       參酌歐盟與瑞士模式,取消英國和歐盟雙向貨物運輸的安全聲明要求。

·       制定全面的青年流動計劃,涵蓋學校訪問和交流,並允許年輕人短期工作。

·       協商英國重新加入泛歐地中海公約(PEM),統一可用於出口而免徵關稅的原料和零件的規則,以使供應鏈更具彈性。

·       考量電動車電池供應鏈的當前和未來狀況,將電動車電池原產地規則延長至2027年以後實施並依照貿易與合作協定原產地規則的要求,制定供應鏈調整和關鍵進口的共同策略,以增加英國或歐盟的電池採購。

·       參酌挪威與歐盟的增值稅(VAT)合作協議,與歐盟達成增值稅合作與數據共享協議,並取消英國企業在歐盟需聘請財政中介機構進行跨國貿易的要求。

·       優先考慮專業資格互認。

·       確保英國和歐盟的碳排放交易體系(ETS)透過協議保持一致。

·       延長原定於2026年中期到期的能源市場進入條款,並使其永久生效。

·       建立更緊密的監管政策夥伴關係,確保歐盟和英國在關鍵領域的協調。

·       確保英國採取政策和立法措施,為歐盟在2025年更新對英國的數據充分性安排提供法源基礎。

 

二、中期目標:

·       英國與歐盟就海關、原產地規則和其他關鍵問題制定更簡單的指導方針,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和英國一致實施。

·       確保可信任貿易商安排(Trusted trader arrangements)對各種規模的進口商及其供應商開放。

·       英國應在產品監管和計量法案的基礎上,促進英國監管法規與歐盟在貿易商品領域的相關一級、二級和三級決策保持一致。

·       提升英國政府,尤其是商業暨貿易部、內閣辦公室和其他政府部門的能力,全面評估未來與歐盟的監管分歧對英國企業的影響。

 

三、長期目標:

·       有鑑於服務出口為促進經濟成長提供商機,英國政府應審慎評估限制與市場進入政策的平衡。

·       英國政府應探索對跨境數據流達成永久性條約承諾並規定適當可執行義務的可行案例,以消除每五年審查一次數據充分性關係的不確定性。

·       與歐盟深化增值稅合作,採取共同監管模式,以減少跨境增值稅繁瑣手續,同時促進電子商務和跨境貨物貿易。

·       重新檢視對部分特定產品的原產地規則調整是否對英國和歐盟互惠互利。

·       深化數位貿易規定,促進環保產品和服務貿易,以確保雙向貿易能以更低的成本及更少的市場進入障礙進行。

·       擴大跨國勞務流動類別,增加每半年的入境天數。

·       在合格評定、化學品和技術性貿易障礙等領域進行更深入的監管合作。

·       英國政府應審慎評估重新加入盧加諾公約(Locarno Treaties)的決定,以為雙邊英國和歐盟民事和商業判決的執行提供確定性。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參考本網頁刊載商情資訊,請注意國情及商業環境之不同,而且不代表本部立場或政策。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相關連結: https://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pid=797971&areaID=2&infotype=1&country=6Iux5ZyL&history=&PointWor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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