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對自我國、泰國及中國進口之環氧樹脂(epoxy resins)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發布日期:2025-03-03
2025-02-28 駐比利時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許組長莉美
來源: EUR-Lex
本案歐盟係於上(113)年6月6日接獲國內產業提出書面申請,並於同年7月1日公告對自我國、泰國、韓國及中國進口之環氧樹脂(epoxy resins)啟動反傾銷調查,另於本年2月27日公告,初步裁定將對自我國、泰國及中國進口之環氧樹脂課徵臨時反傾銷稅,重點如次:
(一) 我國長春人造樹脂(Chang Chun Plastics Co) 獲判臨時反傾銷稅率10.8%,南亞塑膠(Nan Ya Plastics)及其他業者則為11%;另泰國獲判稅率為32.1%,中國則為24.2%至40.8%不等。課稅產品歐盟稅則號列為CN codes ex 2910 90 00、ex 3824 99 92、ex 3824 99 93及ex 3907 30 00 (TARIC codes 2910 90 00 05、3824 99 92 96、3824 99 93 10、 3907 30 00 05、3907 30 00 20及3907 30 00 80)。
(二) 在本案調查期間(即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歐盟市場對前述產品總消費量達 340,664噸,自我國、泰國及中國之進口量達57,549噸,進口量與2020年相比增加4倍多,整體市占率上升至16.9%,其中,自我國進口11,352噸(3.3%),自泰國、中國分別進口15,398噸(4.5%)及30,799噸(9.0%),歐方另敘及由於進口申報使用錯誤的CN 代碼,導致我國進口量被低估,實際進口量之市占率應更高。
(三) 歐方另調查同時期我業者之加權平均降價幅度(weighted average undercutting margin)在 20% 至 25% 之間,泰國及中國業者之降價幅度分別為23%及25%至 28%之間。
(四) 同時期歐盟同類產品產量為248,693噸,產能利用率下滑至45%,銷售量為178,157噸,與2020年相比降幅超過30%,並陷入虧損,經衡酌各項因素,歐盟執委會初步認為本案傾銷行為與歐盟產業損害具因果關係。
(五) 本案臨時措施將於公告後次日生效,實施期間為6個月。本案利害關係人應於生效日後15個曆日(calendar days)內提交書面評論意見;倘擬要求聽證,須於生效日後5個曆日以內提出。
(六) 另由於歐盟初步不擬回溯適用本案反傾銷措施,爰將停止現行進口登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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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