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公布「乙腈」(Acetonitrile)反傾銷調查案之最終事實認定
發布日期:2025-03-28
一、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曾向我商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發送問卷,其中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DGTR登記為利害關係方,但未提供回應。
DGTR 依據可得事實於114年3月21日公布旨案最終事實認定,認定我商傾銷差額20%-30%,主張我國對印度國內產業造成之損害差額10%-20%,建議財政部對我商產品每公噸課徵233美元反傾銷稅,為期5年。
二、本案倘對印方調查結果有意見,可向印度財政部關稅、貨物稅及服務稅上訴法庭(Customs, Excise and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提出。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