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04-08
一、印度商工部貿易救濟局(DGTR)於114年3月28日公布旨案最終事實認定,並建議對我國涉案產品課徵平衡稅為期5年,稅率為每平方公尺0.21美元。
二、本案倘對印方調查結果有意見,可向印度財政部關稅、貨物稅及服務稅上訴法庭(Customs, Excise and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提出。
(詳請參考附件)
出處: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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